根据区委统一部署,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8月下旬至10月底对涉企部门(单位)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信访受理对象
全区涉企部门(单位)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关负责人。
二、巡查内容
紧盯营商环境领域重点问题,围绕“不动产登记、办理施工许可、企业开办、获得信贷、获得电力、办理纳税、人才服务、落地政策”等内容,聚焦涉企服务中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重点整治和纠正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、假作为等问题,巡察相关部门(单位)2019年以来营商环境工作情况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查期间,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,设置举报信箱、电子邮箱,开通信访举报电话、手机,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
(一)信访接待窗口:区政府一号楼619室
(二)举报信箱:区政府1号楼二楼楼梯口
(三)电子邮箱:bwqwdyxcz@sina.com
(四)举报电话:0555-6773219;手机:13635559172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。
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服务态度恶劣、服务效率不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
区委第一巡察组
2020年8月31日